网购7日内可退货
一部影响中国消费市场20年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迎来首次修改。23日,这一法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虽然尚未最终通过,但从部分细节中,也能感受到强烈时代气息。网购、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汽车、冰箱等耐用商品出现问题,拟由经营者举证“自证清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这些规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空白,可谓“打上补丁”;对已制订20年的法律,可谓“系统升级”。
去年11月11日淘宝网促销,1天时间卖出191亿元。惊人的数字背后,是消费这一市场经济基本行为的深刻变化。交易形式越来越丰富,快递行业的“意外成长”,佐证着网络、电话、电视等购物形式的兴起;交易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团购涉及到买卖之外的第三方,而“海购”则可谓一种个人化的国际贸易。
这样的变化,也必然带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问题。近日有新闻,淘宝网卖家骚扰给予中差评的买家,甚至发出“死亡威胁”。无质保、难退货,更谈不上售后,这无疑是“新消费时代”维权的典型案例。而网银、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流行,也让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的问题同时产生。只有与时俱进扎紧法制护栏,才能在变动的市场规则中,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