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采访:
广东省计划生意协会秘书长 董玉整:从我们计划生育的政策来说,毫无疑问是超生的,而且是超的太多了,我们原则上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这对夫妻一次让三个妇女怀孕,生出八个孩子来,严重超生。
解说:
那么,如果真的事实被确认,这对夫妇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董玉整: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要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是一个意思。那么本人上年的实际收入如果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那么对超过那一部分,还要按照一倍以上,两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这是超生一个的。如果超生5个还要乘以5。
解说:
八个孩子,三个母亲,生物学父母,生身父母,这些带有科学色彩的名词让传统的父母含义在这里被完全颠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被滥用的忧虑也被提出。我国对于试管婴儿技术早有严格规定,此项技术仅仅应用在治疗不孕的夫妇身上,不能以多胎为目的。
广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 龙晓林:不是说你要做试管婴儿我就给你做,必须有医学指证,比如说输卵管堵塞、输卵管粘连,或者男方精子异常,不能够自然受孕的。国家规定,35岁以前第一次放(胚胎),只能放两个胚胎,杜绝多胞胎的出现。
解说:
广州医学院附属三院生殖医学中心,是广东省38家获得助孕资质的机构之一,来自这里的龙晓林主任认为,如果真的事实被确认,为这八个孩子做试管婴儿的卫生机构很可能是违规放入了多个胚胎。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主任 张建平:胚胎移植的时候我们国家也有严格规定移植的条例,哪些人可以移植,一次多少个,这里有一个结婚证,准生证等相关证件。所以他的八个胚胎他自己太太已经移植了三个,他就没有政策,也没有权利再去找人移植那么多胚胎了,那就是说医院为什么没有把关。
解说:
目前,广东省卫生厅的调查已经展开,而与此同时,人们也在发出呼吁,怎么样让医疗单位不再敢于冒犯明确的规定。
董玉整:规范里面医疗机构违规实施代孕技术,要处以三万块以下的罚款的,那同时对医师资格也审视的,这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像她这样一次自己又怀孕,然后另外还同时有两个代孕,那这样就太过火了,那具体怎么处罚从目前的法律条款来说相对少了一些。
董倩:好了,我们现在要面对很现实的问题了,就是他们是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而且是大大违反了,但现在是怎么对他们进行处罚呢,他们生了八个,按说超了七个,是按照七个这么处罚吗?但是我今天看到有一位法学院的教授他有不同的看法,我们来看看,这是济南大学法学院的刘文静教授,她说,现行法规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操作规程,特别是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没有明确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接受处罚的,应当是超生婴儿的遗传学意义上的父母。考虑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特殊性,超生数目应当以胎数计算,其中一胎为合法生育,另外两胎属于超生。
因为这对夫妇他是请了两位代孕母亲,按照这位刘教授,应该按照两胎这样的数目来进行罚款,到底是七还是二呢?当我们查询相关的规定的时候发现没有可援引的依据。
这是说到接受代孕的人,我们再来看如果提供了代孕的这些机构又怎么对他们进行处罚呢,再来看也是有规定,这是卫生部2001年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2条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孕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对于伦理来说是相对沉重的问题,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就用罚款这样的一种手段就解决了吗,而且刚才说了是3万块钱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个医疗机构来说,3万块钱是不是少了点。到底怎么去用法律去衔接技术和社会上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来听听董玉整,就是医学伦理专家他是怎么说的。
董玉整:我们现在的立法的力度还不够,就是并没有真正一部相对完整和系统的,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如何应用、如何界定,违规和打击的这个立法,现在在法律的层面没有,我们只有法规。所以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就容易出现问题。再一个就是谁来执法,执法的主体是谁,然后执法的的力量是怎样,一旦违规了究竟受到处罚谁去做,这个就导致力度不够。所以这个事件凸显出来的,一个就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加强立法,包括我们各个部门,它的责任是谁,责任要讲清楚。比如说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什么责任,卫生部门什么责任,另外还有一些有关人员怎么去处置,比如说那两个代孕的母亲,她们是不是受害者,她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那一对父母又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董倩:现在人类的医学技术是日益昌明、突飞猛进,它也就带来了相关的一些社会问题,本来法律是应当去规范这些社会问题的,但是现实的尴尬就在于法律的出台往往是滞后于这些社会问题的,比如说具体的到代孕,有人说精子、卵子、管子、肚子、还有票子,这五方的利益到底怎么去协调,怎么去解决,我们继续往下看。
解说:
广州八胞胎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代孕机构的关注,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夫妻还遭遇了代孕机构骗局,同样生在广州的孙女士就是其中一例。
孙女士:那个代母是最后成功了以后只是收10万块,为了稳重起见,成功率高一点,我找了两个(代孕),这个过程花了差不多30万。
解说:
然而做了几次胚胎移植都未能成功,于是孙女士渐渐发现,这所谓的代孕其实背后有猫腻。
孙女士:我们正常做的话,起码要两个星期才知道(胚胎)着不着床,一个星期怎么可能知道呢,它一个星期就通知我说,我说那个肯定不可能的,肯定是骗人的。
解说:
但因为知道自己找人代孕是违法行为,所以孙女士最后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孙女士:太容易被骗了,可能他们就抓住我们这个心理,急了嘛,乱投医。
解说:
根据我国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代孕行为,特别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因此代孕机构及代孕服务多方签订的所谓合同,自然也被定义为违法,这意味着即使有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因为缺乏合法性,很多代孕机构会将整个代孕过程转入地下,这种状态所带来的风险还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为此,各方专家也在不断地做着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