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法筹款:举步维艰的南下护法
1916年袁世凯称帝失败后,掌握军政的段祺瑞不肯恢复国会却另行召集临时参议院试图毁法弄权。孙中山等革命党人以护法号召天下,主张“国会为民国中心,宪法为立国之本”。 次年7月,孙中山等南下广州组织护法运动。
1917年9月10日护法军政府在广州正式成立,孙中山就任大元帅
早在南下护法之时孙中山就考虑到了财政困难。在给邓泽如的函电中就曾说道:“惟粤省财政向绌,此际海军、国会两项费用固繁,将来连政府出师,所需尤多,全赖我同志悉力相助。尚冀协力进行,俾巨款速集。”曾有记者提问经费如何筹借,孙中山乐观地说:“惟将来终须借内债或者外债。盖只需一良好之政府,国内外之人民皆将信任官吏,则归还国债,人民自乐于解囊也。借款不难借到。”
为筹集军政费用,军政府动员海外华侨捐款。孙中山曾指示廖仲恺致电在仰光的华侨饶潜川,说明南下护法不仅在于反对复辟,而且真正目的在于建造真正共和国家,希望各界能“速筹款项,以济军用”。南洋华侨深盼“严惩首从,剪歼妖孽”,热心筹款“愿牺牲一切”。
同时孙中山还专门派孙科等人赴菲律宾筹饷。他高度评价了华侨义举,“作将伯之助,则民国再造,皆诸同志之力。”此时,诸如菲律宾华侨也为革命积极奔走,发表护法通电“菲侨深表同情,愿助捐军饷,以赞成孙中山之进行,为一劳永固中华民国。”据统计,廖仲恺经手的军政府财政收入共有494212.35元,属于华侨捐款的有247679元,约占全部收入的一半。此外,截收盐税款、发行军事内国公债也是募资的主要办法。
1917年军事内国公债:孙中山的经济账
孙中山曾在檀香山发行一元、十元军需债券;1906年他又在越南河内以“中国革命政府”名义发行百元票面的“中华革命政府债券”。在革命过程中,孙中山很早就意识到借用公债筹集经费的重要性。
护法军政府建立之后,孙中山正式任命廖仲恺为财政总长负责整个财政运作。为了保证发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他特别致函非常国会提出“特拟募集内国公债五千万元以济军用,相应将军事内国公债条例一份,承购军事内国公债人员奖励办法一份,募集军事内国公债条例一份咨请贵会开会公决。”非常国会召开会议,出席议员来自21省83人,他们中多数认为公债属于财政组织范围,因此可以直接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