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精液治病”
1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副教授”精液治病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改判: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该案宣判后,法庭安静下来,只听见两个人的声音:马林的姐姐哭诉喊冤,马林也大呼“历史会为我平反昭雪”。法官向前走了几步,欲言又止后离开。据悉,去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马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偏方惹祸
48岁的马林,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教授”,开始在化疗科工作,后来被调到医院办公室。
马林利用由其本人的精液、酒精、去炎松软膏、红霉素和生理盐水五种物质组成独家秘方,开始免费治疗妇科疾病。
赵某是马林的老乡,在广西公安系统工作,两人早年相识并有往来。赵某后介绍其女友彭花(化名)与马林认识,请他帮治妇科病。
2010年8月,马林开始了对彭花的治疗。二审法院查明,问诊后,马林认为彭花脾虚且患有盆腔炎症,在工作室里对她进行了两次治疗。
同月25日18时许,马林又在该房内帮彭花按摩治疗。彭花表示,她在治疗后起身上厕所,发现阴部除有黄色药膏外,还有乳白偏黄像精液的液体,便质问马是否对其性侵,遭否认。18时30分许,她离开诊所,当晚与男友通话后,向警方报案。二审判决称,马林让彭花躺到其自制的治疗床上后,以给彭花的阴部按摩治疗为由,欺骗彭花并强行将其精液放进彭花的阴道内,强行对彭花实施猥亵。次日11时许,马林被公安人员抓获。经DNA检验,彭花的阴道分泌物中被检出其精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