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屁股是过去长辈对子女的常见体罚方式,伴随着社会的变迁已逐渐被摒弃,但仍存在于部分家庭中。这种打屁股的体罚手段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下面小编要给大家讲讲“打屁股”这个刑罚的来历了。
在很多古装剧中,只要涉及到衙门,我们通常都能看到这样的场景:明镜高悬的匾额之下,一个官员正襟危坐,堂下站了两排衙役,每人手中都拿了一根棍子。每当县太爷喊出“拖出去大打几十大板”后,衙役就会用手中的棍子打犯人的,屁股。
林语堂先生曾在《论踢屁股》这篇文章中说过,中国社会只有两种阶级:踢人家屁股者,及预备屁股给人家踢者。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里,屁股一直都受到古代刑罚的青睐,即使在民间,长辈教训晚辈也喜欢打屁股。这是为何呢?
在刑罚中,打屁股属于笞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在战国时期就出现,汉景帝时期的《棰律》规定了笞刑的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同时在行刑过程中不得换人,彻底固定下笞刑刑具的长度和厚度。
古代笞刑
在唐朝以前,笞刑并没有固定的部位,臀部、腿或者背部都可以打,以至于很多犯人被打死。到了唐朝,太医们编写了《明堂针灸图》献给唐太宗,李世民看过之后发现,相比于背部,臀部的重要穴位比较少,于是便对笞刑做了规定:不许再打犯人的胸背部,只能打屁股。所以公堂之上打屁股就沿袭下来。
古代朝堂之上执行廷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