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整理清楚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还原这场谋杀案后,那天晚上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大赵心里郁闷,所以找二赵喝酒,结果二赵早就想取而代之了,他就趁哥哥不注意,在酒杯里下了毒。后来,喝着喝着,大赵发现不对劲了,他也觉察出来了弟弟要害自己。于是,大赵用斧头大声的敲地,想要呼叫自己的“援军”。
那么,什么叫作“好为之”呢?就是大赵在告诉这个弟弟:你小子真不是一个东西,别高兴的太早,好自为之吧,早晚有人收拾你!
以上,才是当天晚上真正的“事实”。
当然了,不管上述的这些推测,是多么的言辞确凿、是多么的无懈可击,它们也只是推测而已。
因为这样的证据,单凭程德玄个人的怪异表现,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赵光义都会用鄙视的眼神瞥我们一眼,然后冷冷的说出那三个字:“莫须有”。
没有办法,毕竟没有任何的史料能够证明,在那个案发现场,赵光义谋害了自己的哥哥,他用毒药害死了赵匡胤。因此,我们可以猜测出当时的事情,但却无法给这件事情定性。
除此之外,按照史学家的定义:
就算现在把赵光义挖出来,给他上大刑,他也不见得说真话,而他即使说了真话,我们也未必信。
因为这个原因很简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于这段历史,中国人就有了一个“准确无比”的定义:
赵匡胤的死,跟毒酒没有一点关系,他是被弟弟用斧头劈死的,史称“斧声烛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