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长期以来,中国史学界有一个误区——以派画线,作“一刀切”的评判。比如,受讴歌变法的思维定势的影响,对历史上的反变法者多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人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表人物,是阴险的小人等,而事实往往并非如此。
汉朝独尊儒术后,历朝实行文官政治,士大夫饱读经典,入仕做官,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尤其是反对变法的人,主要由御史言官、学者名流构成,地位可能较高,但大多没有政治、经济的实权,平素以俸禄为生,并非十分富裕。清高自傲的特点决定他们很难跟所谓的“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在历史上也找不到他们受“利益集团”指使或接受其资助的材料。
更不能认为反对变法者都是品德低下的小人。试想当变法派策动皇帝,掀起变法大潮的时候,如果随波逐流,既能使仕途顺风顺水,又可能浑水摸鱼,谋得私利,何苦一反常情,做这种得罪君主、同僚,影响自己政治前途和经济利益的举动呢?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他们能坚持自己的立场吗?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肯定,中国古代历朝的反变法人物的道德素养普遍高于变法派。比如在反对北宋王安石变法的人物中,有韩琦、富弼、司马光、文彦博、范纯仁、苏轼那样的学者、诗人、政治家,他们不仅学术水平高,而且道德修养好,备受打击仍不改初衷,是公认的君子类型的人物。司马光晚年掌权,尽废新法,但推动朝廷礼葬王安石,不抹杀其功绩。相反,变法派一朝得势,便党同伐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仅因为政见不同,王安石就对年轻的苏轼百般排斥,屡进谗言,由此看来,谁是君子,谁是小人,不昭然若揭了吗?
说到这里,读者可能会问,这些人是基于什么样的认识来反对变法,站到变法派的对立面上的呢?
其实,这主要应该是治国理念上的分歧。
据《宋史》记载,司马光首创了一个对变法派具有极大杀伤力的“理论武器”——祖宗之法不可变, 成为历代反变法者长期沿用的重要理念。今天看来,这可能是迂腐到极点的观点,因为“变”是万事万物的普遍规律,祖宗之法为什么不可变?但稍加分析,就可见这一观点不乏深刻、合理的一面。
每到王朝的中期,即使是保守派,也无法否认经济窘迫、社会危机、国力衰弱的事实,但他们往往会提出这样的质问:此时经济形势再恶化,也强于王朝初期的一穷二白,同样一部法,为什么祖宗的时候能维持国家的持续发展,现在就难以为继了呢?换言之,是法坏了,还是人坏了呢?如果是人坏了,歪嘴和尚念歪经,换成什么样的法能解决问题呢?如果是人坏了,不去“治人”,反而去“治法”,岂不是舍本逐末?
中国古代讲究敬天法祖,祖宗是个神圣的观念,哪位子孙敢自认为比祖宗还伟大?汉朝有一个“萧规曹随”的典故,说的是惠帝的时候,曹参任丞相却不积极工作,整天饮酒作乐的故事。惠帝心中当然不满,找人提醒曹参。曹参进宫质问惠帝:“陛下掂量掂量,您才干比得上汉高祖吗?”惠帝不假思索地说:“我哪里比得上先帝!”曹参又说:“陛下看我跟萧何丞相比起来谁更高明呢?”惠帝说:“你好像比不上萧何。”曹参说:“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 换言之咱君臣俩你比不上刘邦,我比不上萧何,还折腾什么?你无为而治,我恪尽职守,不就行了吗!惠帝豁然开朗,就不怪罪曹参了。众所周知,在汉朝的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文景之治,而“萧规曹随”跟文景之治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多事,不生事,不扰民,兢兢业业地贯彻好已经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祖宗之法,难道没有合理性吗?
中国古代历朝反变法的理由还在于“与民争利”。这关系到对国家职能的认识,治国不是经商,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任何一个政府,都要把维护社会秩序和基本的价值观、追求社会和谐放在首位。君主高高在上,应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绝不能与民争利,所以,这是颇有杀伤力的指控。
在北宋变法中,王安石受到了“与民争利”的指责,他为自己辩解,强调并未提高赋税标准,也没新设税种,怎么说是与民争利呢?司马光反唇相讥:天下的财富是固定的,不在民间,就在公家,想让国家富裕又不取之于民,你从哪里取?司马光进而指出,这种观点本来是当年桑弘羊欺骗汉武帝的把戏,如果没有盘剥百姓,怎么会群盗满山,难道不是被逼上梁山的吗? 事实也是这样,全国的财富总量是一定的,国家掌握的财富多了,老百姓占的份额自然就小了,等到百姓无以为生,自然要造朝廷的反。
表面上看,王安石变法似乎没有加赋,但他为了增加国家收入而推行的均输法、市易法、青苗法、保马法等措施触犯了老百姓的利益。他把赚钱的商业、金融业的某些领域由国家垄断起来,成为国家的专利;而把不赚钱的某些“国营经济”改制为民营,把亏损转移到民间。这样一来,国家只赚不赔,而百姓则亏损自负,这不是与民争利是什么?
其实,王安石并没有兑现不加税的承诺,比如他推行的“募役法”,就是一种变相加税的办法。众所周知,政府中除了官员以外,自然少不了一些从事杂务的衙役,这些人本来由当地百姓轮流充当,由于流动性大,自然责任心不强,业务也不精通。王安石推行“募役法”,不再要求百姓轮流为政府服役,而是按户交钱,供国家招募衙役。表面上看,似乎公平合理,衙役的职业化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但百姓缴纳的“免役钱”普遍高于政府雇佣衙役的开支,结余部分就充实了国家财政,这不是变相加税是什么?总之,王安石变法确实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并没有减轻普通百姓的负担,反而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这是史学界的共识。
自古以来,老成的政治家重视法制的稳定性、连续性,因而对变法持谨慎态度。当年商鞅变法,反对者就提出了“利不百,不变法”的观点。 意思是如果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要改变原来的法度。司马光也说过:“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则不更造;大坏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则不成。” 在他们看来,变法是不得已的事儿,难免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和百姓的无所适从,如果没有较大的利益和充分的把握,就不要冒这个风险,这无疑是有价值的看法。
中国历史上反变法的理由还有贪赃枉法、结党营私等。确实,历朝的变法者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而且难以根除,变法成了某些人鱼肉百姓、中饱私囊的遮羞布,这也是变法多不成功的重要原因。而结党问题更为严重,像王安石、张居正等变法的领导者任人唯亲,党同伐异,不留余地;很多官员投身变法,只是借用这条捷径来实现飞黄腾达的目的,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投机,以致朝秦暮楚,内讧和分裂不断,在这无休止的纷争中,王朝走向没落,而王安石、张居正等人富国强兵的初衷最终并未实现。
前面说过,即使是保守派,也不否认当时国家经济窘迫、社会危机的现实,他们反对变法,并不意味他们坐视危机的恶化而袖手旁观。一般来说,历朝的保守派普遍认为,挽救危机的办法在于皇帝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扭转官场风气,还要把好用人关,任用君子、贤人,并且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提高官员以及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素养。针对国家的经济危机,保守派的共同主张是厉行节俭,少花钱,把开支降下来。这样一来,整个国家君臣一心,政通人和,自然就远离了内忧外患,即使穷点儿,也是个和谐的社会。从理论上讲,这些建议是有价值的,但在实践中,又不免显得迂腐。由此也折射出变法与保守的两难,归根到底,这仍是受制于王朝盛衰的周期律的结果,换言之,当一个王朝衰败的命运已经铸成后,往往非人力所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