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西”与“江南”并称“两江”
清朝入关之初,基本沿用了明代的行政区划和建制。明代十三省全部照旧。但是清王朝却面临着一个过于庞大的南直隶:“府一十四,州一十七,县九十六”;“田赋之供,当天下十之三;漕糈,当天下十之五……是以一省当九州之半未已也”。由于南直隶对明王朝的地位特殊,因此清朝的统治者也对这个问题很敏感。
摄政王多尔衮郑重地召开过御前会议,令“九卿、科道会议江南设官因革裁并事宜”。会上居然出现七种主张,从“议立都督府,以亲王领之”到“六部堂官俱应分设如行在例”,统统主张规格高于行省。但这些意见不合最高统治者的胃口,多尔衮下令,以明南直隶的辖区为范围,“著改为江南省”;应天府尹,亦贬为江宁知府。
新鲜出炉的“江南省”其实名不副实。在黄河夺淮改道后,“江南省”的北界居然在黄河以北!恐怕称作“河北省”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了。无论如何,“江南徐州府”的称谓听上去都颇为滑稽。相比之下,“江南省”四分之三的辖区在长江以北反倒尚在其次了。
与明代不同,清代的总督、巡抚渐成常设之职,明代主管钱谷的布政使与主管刑名的按察使反成其属官。尤其总督往往兼辖数省,俨然封疆大吏。除了天子脚下的直隶总督外,“地居藩首”的正是两江总督(1649年设),所谓“两江”,今天往往被误解为江苏与浙江,其实不然,指的即是江西省与江南省。前者大体沿袭了唐宋的江南西道(路);后者虽然和宋代的江南东路一样都以今天的南京为治所,辖区却远远过之。按说“江南西”本就属于“江南”,如今两者却成了并列关系,令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