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江东”与庞大的南直隶
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大明,定都南京应天府。明代改前元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习称仍为“行省”),江西行省因之改为江西布政使司而延续。但明朝也不曾恢复故宋的“江东”,而是以应天府所在周边区域为“直隶”。于是太湖流域的财富之区尽属直隶,旧两浙西路只剩下治所杭州府与各方面均无足轻重的严州府(属今杭州市),与旧两浙东路合建浙江省。
由于凤阳是朱元璋的桑梓之地,也是祖先陵寝所在,太祖皇帝的乡土观念使得明初的“直隶”北界竟越过了淮河,大体上囊括了宋代的淮南东路、淮南西路、江南东路、两浙西路的广阔区域。大概朱元璋自己也觉得这个直隶着实大得离谱,于是一开始就将原江南东路的信州府(今上饶)等地改隶江西省,洪武十四年(1381)又将旧两浙西路的湖州、嘉兴两府还属浙江省。
随着明成祖把首都迁往北京顺天府,改北平行省为(北)直隶,南京降为留都,管辖区域相应改为南直隶(今安徽省、江苏省与上海市),遂形成明朝所谓(南北)两京十三省的体制,而只剩下形影相吊的“江(南)西”。
整合宋代多路的南直隶大体范围
以往历朝历代的留都,多只是荣誉上的虚衔,不曾设有与都城一样完整的行政机构,“商迁五都,不别置员。周营雒邑,惟命保釐。汉、唐旧邦,止设京尹。宋于西京,仅命留守”。而明朝的留都南京却同样设有一套完整的中央行政机构,“设二都于南京与北京,造就了两个都市区,从而将中原的两端均置于国都的直接管理之下。这是中国中央集权化的重要步骤。”
两京制度下的留都机构设置同于北京,只在前面加上“南京”二字,设有宗人府及(南京)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建制同北京明朝中央的六部无甚差别。通常有一尚书总领五侍郎留陪都,以南京兵书尚书专任参赞机务,与勋臣担任的南京守备及守备太监一起构成留都权力核心。
南京官员名义上是“京官”,与地方各级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等官不同,但就职权范围而言,仅限于南京及所辖南直隶地区,对其他地区事情无过问权,更无指挥权,实与其他行省无异。南京六部官员多为闲职,称为“吏隐”,如景泰年间,何乔新任南京礼部主客司主事,“政务甚简,终日闭户读书”,明代中后期之后,“大臣有不合目忌之者,即打发至南京”,南京各衙门更是沦为政争失势者的收容所。
虽然如此,迁都后南京政治地位的降低只是相对京师(北京)而言,作为两京之一,南京实际上是明朝的一个备选首都。土木堡之变时徐有贞等人就曾主张南迁;崇祯末年,在与满洲及农民军作战屡败时,北京岌岌可危时连崇祯帝的皇后也说“我们在南边还有一个家”。最后,在李自成攻陷北京后,当年四月初八,消息传到南京,仅过了一个月(五月十五),利用南直隶完备的机构设置,南明弘光政权就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