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竟然未报告
“要不是你们给我们反映,我们对此一无所知,餐厅根本就没有启动报告程序。”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这种对顾客造成伤害的食品安全事件,当事经营者应在两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和食药监部门报告。这时距事发已经4小时。
可疑饮料在哪里?当事店员呢?消毒中的水壶怎么和饮用水壶混放?消毒程序为何不是一个人执行到底……执法人员的疑问很多。
执法人员继续询问,兑热饮的工作人员和消毒的工作人员是否为同一人,这名安全大使没有明确答复。执法人员希望当事工作人员出面说明情况,安全大使说对方不在店里。
更多问号期待今天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深入厨房等地仔细检查,没有发现存在显性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默许餐厅继续经营。
执法人员说,初步判断,消毒稀释液事件折射出餐厅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漏洞,至少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离开时特别要求,餐厅店长和当事员工今日上午前往食药监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
到底兑制了多少可疑饮料?为何没有封存可疑饮料?安全管理漏洞是否真的填补了?该餐厅是否具备继续经营的安全条件……执法人员希望这些疑问,能在今天的调查中得到更为明确的答案。对该餐厅的处理,也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的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在两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