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相邀聚餐,杨某因不胜酒力,在朋友的劝说下,喝下数两白酒后,以至心脏病诱发,被送回家中一直昏迷不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月16日,记者从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同桌吃饭并劝酒的张勇、王建、曹某、赵斌、李明、刘全等6名被告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25914元。
死者杨某的妻子刘某称,2015年1月18日晚6点,丈夫杨某接到曹某电话邀约,告诉他驾驶摩托车到嘉陵区李渡镇某饭店饮酒吃饭。大概晚上8点过,同桌吃饭的张勇、李明送回住所时,丈夫杨某仍处于醉酒昏迷状态。
直到次日凌晨3点左右,杨某的妻子刘某见杨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便打电话叫人将杨某送至嘉陵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丈夫杨某死亡。
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死者杨某系在患有严重的管状动脉稠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梗死的基础上,因饮酒诱发急性性心力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