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场喜气洋洋的“回门宴”,可正当众亲友翘首以待新郎新娘结婚仪式上的精彩录像时,电视大屏上却惊现长达数分钟的不雅视频。一时间,在场众亲友尴尬万分。一怒之下,新娘父亲安某某将酒店诉之法院,要求赔偿其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免除餐费11696元。
17日,记者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一起“回门宴”上误播不雅视频,涉事酒店愿意承担工作失误的责任,免除了原告安某某餐费11196元。
据介绍,2014年8月19日,安某某在商丘市文化路某酒店为女儿预订了2014年9月29日的“回门宴”17桌(每桌688元,共计11696元),预交宴席订金500元,并协议约定酒店无偿提供播放结婚仪式录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