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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被摄影师诱骗拍照后被勒索威胁 摄影师判刑1年

来源:小编整理2014-12-05 17:18作者:坏男人小编

  日前,广州一女子在寻找模特工作时,被一摄影师诱骗拍下的裸照,没想到竟遭到摄影师骗色要求。阿靓不从竟遭到对方勒索威胁。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将该男子判刑1年。

  女子拍裸照遭摄影师勒索

  拍裸照落下祸根

  2012年,阿靓在某模特网站发布了个人信息,不久就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方培中,有一个牛仔裤广告需要模特。阿靓欣然前往,在广州东站附近的一个居民区里的摄影工作室,让方培中拍了广告。

  酬劳还没有拿到,方培中便发来短信,称广告需要配合人体彩绘,还需要先拍一辑裸照看效果。为了取得信任,方还给阿靓看了其他模特的裸照,并信誓旦旦不会外传,不会有其他人在场。阿靓于是又配合了拍摄。

  一个多月过去,广告没有下文。方培中却多次发来短信,要求和阿靓发生性关系,称这样才有机会拿到广告,会让她红起来。阿靓不从,要求删掉裸照,两不相欠。方培中答应了,阿靓又信了。

  但是,时隔两年,方培中突然又发来短信,称手中有阿靓的裸照,一千、五千、一万地漫天要价,否则就散发出去……

  摄影师勒索

  老狐狸尾巴现形

  阿靓今年又再接到方培中的短信,她决定要对方得到严惩。阿靓在网上查找信息,很快发现方培中原来在某咖啡馆打工,于是马上报警。

  方培中被抓获,其真实名字原来叫张某,是52岁的香港居民,拥有大学文化,曾因刑事恐吓罪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三个月。

  天河区检察院认为,张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并提起公诉。

  开庭时候,张某对指控的敲诈勒索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但辩称其没有想强奸阿靓的意思,不构成强奸罪。张某供称,其认为阿靓一直不知道自己真实身份,但借过1万多元,“如今只不过是要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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