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文化路派出所的警察并不是想刻意去抓女警,更不是要故意羞辱女警,而是他们一贯漠视民众权利,践踏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作风使然。他们认为他们是在执法,他们就可以用拳头来说话,用警服来代替证件。就像前不久,延安的城管脚踩商贩,野蛮执法,他们也认为只要是执法,就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错抓的女警,伤害的却是公众利益,公民权利。
更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公民平时看到警察粗暴对待卖淫女,搞游街示众还拍手称快,殊不知,滥用权力之手会践踏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会践踏普通公民的合法权利,女警母女的遭遇就是明证。
所以,对于错抓女警事件,重要的是将执法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派出所不能道歉了事,而是要根据当事警察的违法与错误,该如何处罚就如何处罚。同时,要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方式,必须让每位警察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最后,要公开投诉方式和畅通救济机制,让警察违法行为随时能曝光,随时能被接受调查。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