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捡金条
ATM吞市民1万元
今年9月7日,南京市民丁先生到一银行的自助区存款,因操作失误,一万元被ATM机吞了,当即联系银行客服,被告之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好。可他心里不踏实,报警求助也无果,便想出一招,换个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3000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了。
这“一吞一吐”间的天差地别,何尝不是银行置自己利益至上而忽略消费者利益的表现?类似的,多年来“越减越多”的收费项目,又比如网友总结罗列出来的银行与消费者权利义务上的不对等: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的责任;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柜概不负责;ATM出现故障少给钱储户自认倒霉;ATM出现故障多给钱储户涉嫌盗窃 所有这些无一不暴露出银行很强势、储户权益极度弱势的的尴尬现实。
解决广大消费者维权难以及和银行博弈中的地位弱势问题,不能光有道德的谴责;想让银行在拾到“30万元金条”后,感觉像“许霆多取了钱”那样“烫手”,就必须让消费者权益“硬起来”、说话分量重起来。这就需要国家有关方面在制定约束银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之时,更多地征求公众意见,更多地采纳广大消费者的建议。
让消费者真正成为“上帝”,不能光有名无实,还需要一个个真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限制银行“霸王行径”的制度和规矩出台。“别人丢了钱,银行不急”,“银行丢了钱,却一分钟也等不得”,与制度性较多地保护银行利益有关,“霸王式的银行服务机制”该彻底纠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