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琛和邹文怀的供词排除了李小龙自杀的可能性。事件的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丁佩。当时丁佩的情绪已经稍稍稳定下来,并详细回答了李小龙妻子莲达的律师罗德丞关于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在丁佩住处所发生的一切的提问。
朱博怀描述说,当时的李小龙神态安祥,完全没有痛苦挣扎过的痕迹,他至少用了10分钟试图使李小龙恢复知觉,但都没有效果,李小龙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的迹象,于是他立即建议把李小龙转送伊莉莎白医院。或者说,李小龙在10点前后已死亡。
在谈到丁佩给李小龙服用的止痛药,也就是他开给丁佩的止痛药时,朱博怀指出,这种药的药性比阿司匹灵要强烈,普通人服一片并无大碍,但是对有敏感反应的人来说,这种药片却可能产生不良作用。也就是说,李小龙对这类药物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