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上诉人于欢陈述了上诉理由。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害人郭彦刚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害人严建军的诉讼代理人轮流对上诉人于欢发问和讯问。
从上午8点半到下午4点半,法庭用了7个多小时进行法庭调查。除对上诉人于欢发问、讯问外,为逼近真相,苏银霞、杜建岗两名证人出庭作证。辩护人、检察员对被害人郭彦刚进行了发问。接下来,辩护人、检察员展示了新证据,其他诉讼各方分别对展示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
于欢案二审宣判结果
证人苏银霞和杜建岗出庭作证,让“对质”得以实现。
苏银霞介绍,她与丈夫于西明共向吴学占及赵荣荣借款两次共计135万元,虽然合同中约定月息是2%,但口头又约定实际利息是10%。案发前她共计归还了131.5万元。
2016年3月5日,吴学占讨要债款;2016年4月1日,赵荣荣打电话说要她的房子,当晚便强行入住,4月3日还带来搬家公司搬走家具。
苏银霞回忆道,13日当天他们达成调解协议,苏银霞过户房子,再给30万元。
于欢案二审宣判结果
苏银霞说,4月14日下午,赵荣荣带人到苏银霞厂子讨要债务。晚上8点多,苏银霞与儿子于欢等人来到办公楼一楼接待室,小胡子(杜志浩)脱下裤子,对她做出侮辱性举动。
苏银霞说:“杜志浩对于欢进行辱骂,扇耳光,揪头发,抠眼睛,还脱下于欢的两只鞋让我闻,并往我身上弹烟灰,像唤小狗一样叫我儿子。”
苏银霞说,于欢当时脸气白了,但动不了,周围都站着吴学占的人。后来,他们还把我们的手机没收了。我们想跟处警的民警出去,也被他们拦住了。于欢不想坐在沙发上,讨债人员不让,按着于欢向东南方向走过来,没看到他们动手打于欢,也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话。
这时,苏银霞看到有一个人很快向儿子走去,走到于欢身边猛地一扭身,就看到于欢拿着刀匆匆给了他一下。这个人就是受害人郭彦刚。
于欢案二审宣判结果
在检察员向证人杜建岗的发问中,杜建岗证实,案发当晚,杜志浩对苏银霞母子进行了言语及肢体侮辱。
下午庭审中,辩护人提交了3份新证据,检察员提交了23份新证据,各方诉讼参与人分别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
检察员出示的23份证据,证实了案件的整个过程:高息借款、前期违法讨债、案发当天违法讨债、民警处警、持刀捅刺、到医院救治等环节。证据显示,案发前确已有违法讨债行为,同时案发当晚也有违法讨债、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这进一步印证了苏银霞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