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某政法学校毕业后就加入警队,同事们都称她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事发当时,汪某某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的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由施正赞驾驶着这辆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轿车,逃离现场。
浙江苍南奸杀女警案始末细节
接警后,警方经过连日侦查,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在两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于2010年10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了该案的失踪车辆,并先后抓获叶长锋(男,1986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吴正查(男,1970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和施正赞(男,1978年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等3名歹徒。
经审讯,3名歹徒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
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
在朋友的眼中,汪某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一个令人敬佩的职业;有一个能干的丈夫;更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在同事们看来,外貌出众的她是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