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如果要将野生动物放生,请一定要考虑三个条件:
1、不要让放生动物对居民造成人身财产损耗;
2、不要干扰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3、不要对当地物种及生态系统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