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胡某东曾于2016年上半年在宣汉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情况有所好转,于2016年6月25日出院。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对胡某东的精神检查给出的结论是:意识清楚,定向力完整,计算力差,衣着整洁,接触交谈尚差,问话部分切题,易激怒,坐立不安,未引出幻听症状;思维逻辑障碍,情感不协调,自知力缺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诊断意见是: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在宣汉县精神病医院治疗出院后,胡某东的家人于2016年10月向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了精神残疾申请。宣汉县残联根据宣汉县精神病医院给出的精神检查结论和诊断意见,确定胡某东精神残疾二级,“一切都是合理合法,按照程序办的。”
同时,据知情人士介绍,精神残疾分为四级,一级为最严重,二级次严重,四级为精神最轻残疾。但精神残疾的定级,和刑事案件的相关鉴定还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