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地点就在老师或自己家中
女儿竟被猥亵性侵一年多
2015年9月,邹某开始担任小花所读班级的数学老师。
10月份,他开始同时担任小花的家教老师,补习的费用和频率协商定为700元/小时,一次2小时,每周末一次,寒假每天一次,暑假隔天一次。
但是,邹某要求,在他的家中为小花补习。
2016年9月份,邹某从原学校离职,转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任教。
考虑到长期的合作关系,王先生仍选择让邹某任教,但上课地点转为王先生家中。
王先生称,据女儿转述,14个月的补习期间,她与邹某除了师生关系,未有恋爱等关系,但在非自愿条件下,邹某多次对她有动手动脚的行为,开始只是小动作,后在2016年4月、7月、8月、12月对其进行了四次。
“当时邹某还恐吓孩子不能讲,否则让她无法在学校上学,而且说孩子上、下学骑车路线他知道,还说自己开车,让孩子自己看着办。”王先生称,女儿表示,邹某还对她说了很多威胁性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