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一次约会就滚床单合适吗?
既然是提问一个行为是否合适、是否应该,那这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只关乎人们的三观理念,不会有“最正确的答案”,只能有一些主流观点及其依据罢了。
1.从功利主义观点来看,只要“初次见面滚床单”这种行为能给双方带来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大于此行为带来的痛苦,那么就应该滚床单。既然女方主动提出要求,那就是她有需求要满足;你想不想我就不多说了。可能的痛苦来自于——避孕失败、性病、被骗等等,发展长期关系还得考虑更多。自己列个表衡量清楚即可。
2.从自由至上主义的观点来看,身体是属于你自己的,只要你情我愿,同时不伤害到他人,那么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3.从康德式的苛刻自由主义来说,如果你和她ML不是出于爱和责任,不是感情的升华,而只是为了满足性欲,那么这就是被性欲所奴役,把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当作了满足性欲获取快感的工具,从而贬低了人作为理性存在的尊严。所以要确定自己和对方的感情发展到真心相爱,彼此尊重、负责的情况下,才应该发生关系。
4.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得看你怎么看待做爱本身的目的了。是只为获取个人快感呢,还是两个人一起完成爱情的升华和释放?如果是前者,那做便是;如果是后者,那如你所说”我没有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