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萧淑慎因为吸毒被警方逮捕,并被强制勒戒49天,于7月23日才走出戒毒所。11月14日晚又因持有和吸食可卡因遭台湾有关部门逮捕,并被控吸食毒品。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法规,凡经过观察、勒戒或强制戒治执行完毕的吸毒者,五年内若再被查出吸食一级毒品,可直接被起诉,面临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这次检验报告确认萧淑慎又吸食一级毒品可卡因,便极有可能面临最长达五年的牢狱之灾。
2009年5月,艺人萧淑慎涉嫌三度吸食安非他命,台北地方法院于2010年6月11日宣判,萧淑慎判刑1年半,不过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2010年6月11日上午的宣判,萧淑慎本人并没有出庭。尽管过去几次出庭,萧淑慎始终否认再碰毒品,辩称是服用抗忧郁药物,才会导致尿检呈现伪阳性,但法官不采信,仍判她1年半徒刑。虽然还可以再上诉,如果上诉不成,萧淑慎恐难逃牢狱之灾。
但她可以“易科罚金”(以罚款代替坐牢),萧淑慎只要缴纳39万元台币(近10万港元)罚金,就可免去牢狱之灾。
萧淑慎5月4日因吸毒再次入牢,将坐牢1年7个月,最快约明年3月可出狱。入狱前夕,她从62公斤的肥婶瘦至49公斤,现身香港某摄影棚,还敞开心胸谈“毒”,问她最想骂自己的1句话,她毫不犹豫:“我怎么那么贱!”
再次涉毒导致缓刑被撤销,要关1年7个月,她说:“毕竟曾经做错事。赶快把这事做一个了解,看到重生的萧淑慎。”问她最想骂自己的1句话,她脱口而出骂“犯贱”,“因为明知道不对还去做,只是为了报复自己的心魔”。再进牢狱最害怕什么,她想了下答:“害怕变胖!”
随后进台北女子看守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