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偿付的具体情况为:
清政府为了依照条约在三年内还清赔款,1895年7月,爱新觉罗王朝政府同俄法两国签定了《四厘借款合同》,即“俄法借款”,全部借款4亿法郎,年息四厘,分36年还清,折扣为94.125%。
1896年3月,爱新觉罗王朝政府同英德两国签定借款合约,即“英德借款”,借款总额1600万英镑,年息五厘,分36年还清,九四折扣。
1898年3月,爱新觉罗王朝政府再次同英德签定借款合约,即“续英德借款”,全部借款1600万英镑,八三折扣,年息四厘五,分45年还清。
据计算,仅上述三笔借款给中国造成的可以估计的间接损失就达40471万两,同时这些借款还包括了苛刻的附加条件,使中国的主权进一步地丧失,有关条件如下:
1. 偿还期45年内,中国政府不得加速偿还或提前一次还清,也不得变更偿还方式;
2.“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物应照先进办理之法办理”(即海关税务司职位一直由英国人充任);
3. 借款担保的范围,除以关税外,还有货厘和盐厘(赫德就趁此机会要求中立衙门将有关的各厘局交由总税务司管辖,大大地扩大了总税务司的权力)。
这些条件保障了利息的收取,加强了对于中国收入的控制,这些占赔款近二倍的利息和附带利益都被大英帝国为首的国际金融资本获得,国际金融资本的得利超过了日本的战争财,而日本的战争所得,更多的是偿还了外债给国际资本和再次向列强采购军火,利益大部分还是流入了列强和大鳄的腰包。
有意思么?
中国战败以后,日本是发了横财,但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是,真正在背后暴赚的也不是德、法、俄等国,而是大英帝国,他们通过金融货币的手段,谋取了超过我们想象的利益。
更大的利益就是随之展开的金融货币战争,威逼中国的白银进行贬值,列强与日本共谋,对于1895年4月从中国得到了2.3亿两的“甲午战争”赔款,强迫要求中国以英镑交付,从而使得中国必须抛售白银来换取英镑。
其实说与日本合谋还抬举了它,大英帝国为首的银行家只有一句话:
与我们交易只收英镑。
必须抛售白银来换取英镑!这意味着什么商机?
原先兑换英镑的汇率是保持每三两白银等价一英镑,而由于是大英帝国的干部担任爱新觉罗王朝海关的公务员,修改调整爱新觉罗王朝汇率也是本职工作。
1896年,爱新觉罗王朝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英国籍)曾向各国提出一个备忘录,指出“白银对英镑的兑价一直不断地贬低,以致目前,必须六至七两才能购得英币一镑”。
一句话等于打赢一场“甲午战争”。中国的白银贬值到原来价值的一半!
如此巨大的贬值必然造成中国更大的损失,立即发生的损失就是我们在马关条约以后向列强和金融资本的借款归还会有巨额汇兑损失。
这个强迫“要求中国以英镑交付”的看似无害条款,通过修改调整汇率这简单一招,等于兵不血刃地再杀了爱新觉罗王朝一回“甲午战争”。
不过没动枪炮,爱新觉罗王朝只当天灾。
这些因中国的白银贬值而多支付的财富,买单的自然是人傻钱多的爱新觉罗王朝,收钱的不是杀气腾腾的日本武士,而是进了温文儒雅的英国绅士荷包。
其实人傻钱多的爱新觉罗王朝付出远远不止这些。
间接金融利益我们撇开不算,就贬值后海关的税收和我们的贸易损失就极大,中国海关在大英帝国公务员治下总税收不断增加,从1865年的830万两增加到1875年的1200万两,而1885年增加到1450万两。1887年洋货进口突破1亿海关两。到1894年,7年间已经迅速上升到1.62亿海关两。
所有这些损失加起来,绝对不是什么2.3亿两白银,也不是带利息的6亿两白银,而是十几亿到几十亿两白银的损失。
知道厉害么?啥叫赚钱不吃力,吃力不赚钱?“甲午战争”中的英国与日本,就是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