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国体育代表团正式收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关于中国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兴奋剂阳性的处罚决定,正式确认陈欣怡8月7日里约奥运会赛内兴奋剂检查氢氯噻嗪阳性为兴奋剂违规,并给予陈欣怡取消里约奥运会资格的处罚。
中国体育代表团发表声明,表示对此感到十分遗憾。中国体育代表团服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陈欣怡的处罚。
中国体育代表团尊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陈欣怡的处罚,高度重视该阳性事件,已责成中国游泳协会全面开展调查,尽快查清事实、查明真相,并根据事实真相依法给予有关人员严厉处罚。长期以来,中国奥委会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一贯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三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