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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撞路虎——“双胞胎傻傻分不清” 路虎对陆风提起诉讼

路虎对陆风发起诉讼

来源:小编整理2016-08-06 09:39作者:黄日展

  陆风X7与路虎极光有着极高的相似度,2015年12月及2016年3月路虎两次在北京发起针对陆风X7的诉讼。

  尽管捷豹路虎宣称已经向北京的一家法院提起了诉讼,然而这起维权案件的前景却并不被看好,因为陆风X7手握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外观设计专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众查询平台,我们可以查到陆风X7的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登记簿显示,陆风汽车是在2013年11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越野车(陆风E32车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14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了陆风X7的外观专利申请,专利号为ZL201330528226.5,目前专利权仍处于有效状态,也就是说,陆风X7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陆风和路虎

  针对江铃的外观专利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路虎及其设计师提出的两件无效请求合并做出第29146号决定,针对路虎的外观专利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29147号决定,判定二者皆无效。

  判定依据是这样的:

  专利法第24条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问题来了,“路虎揽胜Evoque”在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举行的广州国际车展公开展览,它应该在2011年6月21日前申请专利,结果,路虎在2011年11月24日才申请专利,也就是说,申请晚了,那就丧失了新颖性,变成了现有设计,这个专利就是无效的。

陆风和路虎

  当然,“双方专利无效”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的判定,至于双方的诉讼,还要看二者在法庭上的交锋。不过,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依法判定来看,既然双方的专利都无效,陆风抄袭路虎的说法就不存在了,因为双方采用的都是“现有设计”,就像不同的生产商都生产圆形且一个尺寸的篮球一样,不同之处只是体现在商标、用料和价格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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