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合:灿星被告商标侵权 Talpa要求索赔300万
同年3月,Talpa状告灿星商标侵权,其与《The voice of。。。》的注册商标图案及文字很相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且索赔300万。
当时,《中国好声音》最新一季已更名为《中国好声音2016》,标志改为一个大写的V字,对此宣传总监陆伟表示没有侵权:“我方没有侵权,目前海选的V字标志并不是下一季节目的LOGO。包括英文名、模式、标志、舞美等元素,还都在开会讨论中。”并且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移送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但北京朝阳法院就管辖异议进行审理,并当庭裁定一审驳回了该管辖异议。
第五回合:Talpa访问控诉星空传媒 灿星称对方“一女三嫁”
同年四月,Talpa的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在京接受媒体访问,再控星空传媒《中国好声音5》侵权一事。在访问上他说了以下几个重点:
1.是星空一直想压低价格;2.商标注册是侵权的;3.就算节目形式内容有改动,但还是翻版,也属于违法,会一直诉讼;4.和唐德的合作处于准备阶段,会呈现国际化特色。5.此前的抄袭报道纯粹是一个笑话,报道中提到的爱尔兰人RoyBarry声称《美国好声音》是他开发出来的,但他从未制作过任何电视节目。
灿星对此也不甘示弱,称获得新的证据证明,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传媒的模式授权尚在续约谈判之时,就先后与国内两家制作公司启动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谈判,这不仅单方面违背了与星空传媒在模式合同中关于“独家续约权”的约定,事实上还将《The Voice Of…》模式“一女三嫁”,只是为了挑动国内制作机构“内斗”,从而选择出价最高的一方,并喊话:“节目还没播,凭什么认定是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