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解释:还真不能想姓啥就姓啥
民警根据2014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向杨女士进行解释。该法律条款除对“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及“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法律解释外,还明确公民在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而杨女士为孩子申请第三方姓并不具备上述任何一条理由,这样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