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事很值得我们注意。侍读李时勉曾在朝会时当面直谏朱高炽,指责他在为父亲明成祖守丧期间亲近妃嫔,迹近不孝。这惹得朱高炽大怒,当即命令卫士对其施刑,致使李时勉的几根肋骨被砸断。前言有述,朱高炽是一个喜怒藏中之人,而这次却当庭发怒,实出意料。则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即李时勉所言不虚,那件事朱高炽确实做过,他确实“不孝”。对李时勉施刑,不仅仅是维护自己名声,更多的则是恼羞成怒。
朱高炽宣布停罢宝船下西洋、往西域买马之诏,时在他登基的当天;而在他登基后的第二天,他就释放了因劝谏明成祖不要北征而入狱三年的夏元吉等人;十一月及十二月,他又为建文帝殉难诸臣平反,这些都发生在年号还没改成洪熙的永乐二十二年。这意味着,从法理上来讲,当时仍是他父亲统治的时候,作为一个孝子,是不应当在父亲的执政时间内改弦更张的。
而转年三月,朱高炽就准备迁都南京了。众所周知,朱高炽在位的时间只有十个月,可关键则是,朱高炽并不能预知自己只有十个月的执政时间。这也就是说,当时施行仁政改革的朱高炽在时间上并没有急迫感,他的急迫感,只存在于心理上。他急切地想改变父亲的决定,并借机释放自己已经压抑了几十年的心情。
所以,朱高炽的那些为人称道的为国为民的仁爱之举,其颁布的原始动机绝非如我们通常想象的那么简单纯粹,这其中饱含他对父亲朱棣的不满于怨憎。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朱高炽虽为人子,更重要的身份则是皇帝,只要他确实心中有国有民,恪守为君之道,则他对父亲是否叛逆、怨恨乃至不孝,已无关宏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