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称这均是公众号无中生有,周杰伦从未说过该文提及的那些话,并未公开表示自己是日本人的后裔,在四川地震时捐款也达到数百万元;这篇公众号文章充斥着对周杰伦的恶意中伤和侮辱,公然捏造事实丑化周杰伦的人格。原告方认为,北京人和书画院的行为给周杰伦的名誉和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止不法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书画院删除诋毁、侮辱周杰伦的不实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公共媒体向周杰伦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10万元。
由于被告缺席,该案未有当庭宣判。现今该公众号已经注销,而北京人和书画院仍未有公开回应。新浪娱乐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