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邓某、段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对拐卖智障妇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交代,从2012年至2014年7月,段某等人先后在遂宁各县区诱骗了11名智障妇女,拐骗到山东聊城、河南等地,卖给当地娶不起媳妇,无人传递香火的村民生娃,从中非法获利80余万元。
7月18日,专案组民警先后从山东聊城、河南等地解救出被贩卖的智障妇女。张宁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被拐智障妇女年龄最大不到30岁,最小仅13岁。“解救出来的智障妇女中,有两名未成年人,最小的龚某才13岁。”
经警方努力,目前这11名被拐的智障妇女均已全部回家。目前,参与拐卖智障妇女的主犯邓某、段某被判处死缓,其余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3年、8年、3年、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