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伟斥旗下艺人LOLLIPOP@F不道义,索偿240万港币,有媒体称,曾志伟的愤怒或促使演艺界“封杀”LOLLIPOP@F队长敖犬。敖犬(庄豪全)表示“我没有做坏事,对的事一定要坚持。”
LOLLIPOP@F队长敖犬(庄豪全)被曾志伟旗下的经纪公司“分工合作社”控告违约,他昨天(11月26日)发声明表示,他所签为台湾的“分工合作社”,并非曾志伟,而令他无法继续合作的导火线则是公司以不当方式私吞佣金,失去诚信。他表示自己非常尊敬曾志伟,并曾于上月写信给对方,希望曾志伟能了解公司状况及真正去解决问题,但很遗憾没有得到回应。“分工合作社”方面则回应:“事实胜于雄辩,一切由司法定夺。”双方正式决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