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凌晨两点,珠海一KTV发生电梯“吃人”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在KTV饮酒消费完毕,正欲从4楼乘坐电梯离开KTV时,一边跟身边朋友说笑,一边身体背部往电梯门靠了一下,突然电梯厅门脱槽飞脱,电梯轿厢此时在2楼,而李先生直接从4楼坠落死亡。昨日,记者从珠海市质监局了解到,事发后该局启动保险赔付程序,但此次事故是由于该男子个人的原因撞了电梯门而导致电梯厅门脱槽的意外,因此并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该名男子的亲属或者只能获得5万元的无责赔付。
昨日,记者再一次来到事发的珠海金湾区三灶镇的鸿银酒店,记者看到,该酒店大门紧闭,本来都在装修的楼层也都停工,事发的四楼KTV也已经停业。而在酒店门外,死者家属则在此不愿离开,希望相关部门能还死者一个说法。记者昨日来到珠海市质监局,据该局办公室刘主任告诉新快报记者,珠海是首次发生这种事故,因为不是安全事故,因此现在是珠海金湾区公安在调查,该局已经第一时间启动商业保险。据珠海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王姝介绍,目前珠海95%的电梯都买了电梯事故责任险,这里规定使用单位有、维保单位有责任,造成乘坐人的伤害给予赔付,一个人最多可赔100万元,但这个事情是由于他个人的原因撞了电梯门,维保单位以及使用单位也没有责任。不过这个保险有个通融赔付的措施,无责赔付最多赔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