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一审获刑七个月,该判决已于3月14日生效。7月24日上午,腾讯娱乐获悉尹相杰刑期已满,已经在当天早上获释。
2014年12月25日,尹相杰因涉毒被群众举报,在北京被警方抓获,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经现场检测,尹相杰尿检呈甲基苯丙胺,经审查,尹相杰对吸毒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2月28日,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3月2日,判决正式送达尹相杰本人,3月3日送达公诉机关。在十天的上诉期内,尹相杰未提起上诉。
3月14日晨,记者从朝阳法院得知,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因此,尹相杰案的一审判决已于14日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尹相杰于2014年12月25日被羁押,根据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判决结果,尹相杰已于7月24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