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调查,该车于2014年12月上牌,属于深圳市华峰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从使用到现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已有3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其中有23次为占用应急车道违法,20次违法是在深圳滨海大道沙河东立交往西,同一路段产生的,另3次违法主要在滨海大道沙河西立交往西,该项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11时至15时。此外,该车还存在6宗压实线和1宗违停的交通违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处3000元罚款,记6分。交警机训大队办案交警据此开出共计处罚69000元、记138分的罚单。这也是今年深圳交警对单项交通违法开出的最高罚单,也是全国对占用应急车道违法的最大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