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报还透露,目前,受害人闵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秦某某正在医院抢救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天长市公安局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今天下午1时30分,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滁州公安在线”发布微博称,正赶往天长调查,案件详情下午通报。
2015年9月28日上午,安徽省天长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9月28日9时52分,天长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秦某某(女,29岁,江苏省如皋市人,天长市某集团员工)与闵某某(男,38岁,天长市杨村镇人,建筑工头)乘坐出租车行至天长市公安局北大门外下车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天长市区人,系受害人秦某某的前夫,曾是某驾校教练员)驾驶黑色长安牌轿车尾随而至,因感情纠纷,驾车高速从身后撞向在公安局道闸外打算走向公安局院内的秦、闵二人,致使道闸被撞坏,秦某某被撞倒在道闸门口,闵某某被车撞飞至公安局院内路面上。受害人闵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秦某某在医院医治,暂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天长市公安局一楼值班民警当场控制。
案件发生后,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建中,滁州市委书记李明等领导作出批示、指示,滁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军,滁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永春赶赴天长指导处置工作,天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第一时间对案件侦办工作提出要求。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他与前妻秦某某因感情不和,于去年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二人离婚未离家,仍居住在一起。9月27日21时30分左右,秦某某从外面回家后,张某某怀疑秦某某有外遇,二人发生争执,张某某动手打了秦某某,并用菜刀架在秦某某的脖子上,威胁要杀了秦某某,后被张某某的母亲劝阻。
9月28日上午,张某某将秦某某送至公司上班,离开后不久,张某某打电话给秦某某,从通话的声音中,张某某听出秦某某好像不在公司,张某某便开车赶到秦某某所在公司的门口,发现秦某某独自外出,并在半路上被闵某某打车接走。
据秦某某陈述,9月27日晚上,她被张某某殴打并受到威胁后,感到十分害怕,便电话邀约闵某某,于第二天上午陪她一块到公安局报案。没想到,张某某驾车尾随出租车,至天长市公安局北大门院门外时,发现秦某某与闵某某下了车,并肩欲往公安局院内走,嫌疑人认为闵某某就是秦某某的情人,顿时怒火中烧,便加大油门,从背后撞向二人。张某某担心两人未被撞死,下车后,又对两人的头部、脑部猛烈踹击时,被天长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擒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天长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对门卫处置不当等问题,天长市公安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单位安保。
事发时天长市公安局值班室内的保安并没有及时阻止犯罪行为。据悉,这名保安由天长保安公司派遣,由于在事后处置不当,目前已经被辞退。天长警方表示,对门卫处置不当等问题将举一反三,加强单位安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