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卖淫是一种无受害人犯罪
不可否认,有些卖淫女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对那些因被绑架或被强迫而从事卖淫活动的女性而言,犹是如此。但相信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卖淫是一种无受害人犯罪。正如有些人所说,一些女性自愿有偿提供性服务,并未受任何强迫。
我们应该认识到女性之间的个体差异。尽管有些女性视性爱为一件神圣的事,只会跟自己所爱并将相伴终生的人发生关系,也还是有其他一些女性把性爱看成一项普通的活动,只要她们愿意就可以跟任何人上床。事实上,有些女人宁愿通过跟刚认识不久的人上床来获得收入,也不愿意屈身于小餐馆做点单、清洗厕所这类小事过活。 但也有女人宁愿受穷也不愿把身体交给不值得的人。还是那句话,每个女人都不尽相同。
就像赌博和吸毒一样,卖淫也是一项成年人间你情我愿的活动。正如罗格斯法学院(Rutgers Law School )的雪莉·F·科尔伯(Sherry F. Colb )所言:“在无人受伤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承诺能力且自愿交易,卖淫就是一种‘无侵害的犯罪’”。
5. 卖淫合法化可以节约国家开支
在卖淫被认定为非法的许多国家里,政府为专项治理这一问题需花费数十亿美元。在美国,执法部门每逮捕一个性工作者,算上逮捕、审判和监禁费用在内,累计需花费至少2000美元。更因其国内存在为数众多的性工作者,美国政府每年花费超过1亿2千万美元用于防治卖淫。
你我心知肚明,这些花费均来自于我们为支持政府建设而缴纳的税款。你们觉得这样使用值得吗?当然不值!因为警察费尽心机逮捕性工作者,并用我们的钱去支付庭审和听证会的开销后,那些人只需交点罚款或被监禁几天,等他们出来后又会重操旧业,这是一个永无休止的循环。不管我们投入多少钱去治理卖淫,也只是徒劳无功而已。
因而正如那些提倡卖淫合法化的人所言,让卖淫合法化比继续认定其为非法要明智得多。严格说来,如果使卖淫合法化并付诸实施,是可以带来许多积极影响的。因为这样一来政府将不必再花钱去雇佣额外的警力逮捕性工作者或执行相关法律,也不必再支付卖淫者在监禁期间的用度。难道我们真的没有更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使用税款了么?(必然不是如此呀!)
4.卖淫合法化可以增加国家税收
与其他产业一样,卖淫合法化以后可以产生一系列有利于国家的连锁效应——主要体现为增加国家税收。一旦性工作者和妓院老板们获得了法律许可,他们就可以进行商业性经营,在获得合法收入的同时向国家缴纳税款。众所周知,卖淫是一个暴利性行业。调查显示,在美国内华达州,平均每个从妓人员每周的收入高达3000美元,有人甚至会挣得更多。试想一下,在美国如果所有的性工作者都获得了法律许可且应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税款,那么美国政府可以从这个产业中获得多少税收呢?
再者说,政府可以以这样的合法化许可为契机,每年向性工作者,妓商和性消费者征收年费,这又会为政府增加额外的一笔收入。当然,如果色情产业能够被恰当管理,那么恩客们也会觉得更有安全感,性需求随之上升,从而拉动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更会有游客会为了体验性服务来此游玩,外汇收入也将随之增加。
3.卖淫合法化将赋予性工作者劳动就业权
每一个被合法雇佣的劳动者都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保障,例如安全权,最低工资标准,保健福利金,假日津贴以及反对非法歧视等等。但是在很多国家,卖淫被列入违法范畴,性工作者不能合法地进行工作,更无从得到这样的权利保障。
当一个非法性工作者被她的顾客或老板辱骂虐待,或者没有获得相应的报酬时,她竟然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只因其并不受联邦就业标准法的保护。即使在一个不安全之地被强迫进行无防护措施性交,她也无力抗拒。更糟糕的是,患有艾滋病的性工作者甚至无法进行康复治疗,纵然这是她们为了延续生命所急需的帮助。
如果卖淫可以合法化,那么性工作者就获得本就属于他们的权利和服务。当她们不幸被强暴或虐待时,就可以向警方报警,甚至提起诉讼。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接受基础教育和享受医疗服务。
既然各行各业的人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性工作者自然也毫不例外。
2.卖淫不可能被禁止
为何卖淫会被叫做“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这一职业古已有之,并且还将继续存在。即便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联合起来想要禁止它,也不会成功。
不管我们为制止卖淫做了多少努力,总还是有人愿意花钱买乐子,更有人愿意出卖身体赚钱。卖淫已经成为世界各地许多文化的一部分,想要彻底根除,绝非易事。因而与其浪费金钱采取毫无用处的规则措施,倒不如让其合法化。我们既然可以让诸如赌博,抽烟,酗酒这类饱受争议的行为合法化,为什么卖淫不可以呢?
1.性工作者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
每个人都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身体。性工作者想要通过出卖肉体来赚钱,那么就去做啊,那是她的权利。没人有权干涉别人如何支配其身体及生活,当这种干涉仅出于认为对方的行为违背了通行的道德观念时,就会变得尤为不合理。
不管性工作者因何种原因参与到卖淫中,为了钱?抑或是为了获得快感?我们都没有权利质疑或阻止他们,因为这是他们的选择。根据法律,每个人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他们有权决定自己是否通过出卖身体来赚钱。难道我们不是在用自己的身体赚钱吗?
当然,如果政府可以把卖淫合法化便再好不过了,因为这样就赋予了性工作者法定的权利,可以使其享受相关保障。
认定卖淫及其他相关边缘性交易违法,是治标不治本的。性交易已然存在,如果我们可以认可其为合法,各攸关方都可以得到相关利益保障。这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在执行反卖淫法以及支付额外执法费用时的压力。再者,国家还可以通过税收,外汇和就业率增长等方式来增加收入。同时,由于每个性工作者都会被要求接受医学检查,一经发现感染疾病便可接受及时充分的治疗,国家由此也能为其他民众维系一个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卖淫合法化能保障性工作者的权利,使他们有机会过上一种本该拥有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