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位于一居民楼某三室两厅住宅的一间卧室
21时许张某与王某在租房处又因其它琐事继续发生争吵,期间张某对王某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后张某提出分手,并欲当晚搭乘其亲戚的车辆回老家。
22时许张某接到其亲戚电话离开租房坐上其亲戚的车辆,其亲戚见张某一人即劝说张某留下陪同王某,张某遂下车,后在楼下附近停留通过手机与朋友聊天。
23时18分,张某欲回房间,因未带钥匙即多次给王某打电话,均无人接听。张某敲门通过房东进入室内,后发现卧室打不开,又通过房东钥匙打开卧室,随后发现王某已在洗手间的暖气管道横梁上使用床单上吊,张某即将王某抱下实施抢救,并叫来房东,同时拨打了120,手机显示拨打120时间为23时23分。
据长清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田明介绍,经市局和分局法医全面细致勘验,死者王某的尸体征象完全符合生前自缢的特征,其面部等被张某殴打所致的伤情非致命伤。经询问张某,其如实陈述了对王某实施辱骂和殴打的事实,结合询问张某及大量的走访调查等工作,事发前后经过基本被还原。最终事件处置组综合调查得出结论: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技术中队教导员徐传猛告诉记者,“王某身上其它轻微外伤,不是致命伤。另外颈处产生的锁沟形态是区别自杀与他杀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是被人勒死,锁沟应为闭合形状,而死者仅在颈部部分地方有锁沟。”
目前,关于此事件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最后结论,长清分局已及时向死者家属作出反馈。针对张某殴打王某的违法事实,长清分局已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