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告于正抄袭胜诉后,庄羽也发了一篇长微博,讲自己的维权心路。
她的案子前后一共打了三年,前后找了三个律师。第一个律师面对她委屈的嚎啕大哭,只是劝她放弃,因为“太多人陷到这种事儿里头把写作都荒废了,你还这么年轻前途无量,没必要为这种事耗费太多精力”。
庄羽说不行,必须得告,律师让她换人。第二个律师因为庄羽有《瞭望东方周刊》工作的身份,想在媒体上发专访,庄羽说做不了主,律师态度又变了。
律师都不愿意接知识产权的案子,因为极难打赢,原作者觉得自己被抄袭剽窃了要自己举证,像《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样把原作打散了抄袭的就很难举证。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是不合理的。
幸运的是有人帮庄羽想到了用列表对比举证这个方法,另外庄羽又幸运地有热心读者帮忙整理抄袭证据(证据长达几百页,如果不是有热心读者,又是一笔昂贵的人工举证成本)填补了一部分,最后官司胜诉了。市面上仍然说原作者是“炒作”,想出名。庄羽后来从事出版相关工作,接触郭敬明的合作伙伴,被直接撂了电话。
发掘郭敬明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后来接受《Vista看天下》采访说,是郭请的律师不给力:“我在华艺到现在打过五次著作权的案子,没有一次败的,我明明知道是剽窃的都打胜了。知识产权的官司特别是侵权的,很难打赢,你告剽窃,除非他直接抄你的,你根本就没有办法。”
也就是说,如果郭敬明早点遇到黎波,庄羽连个抄袭官司都打不赢。
有了黎波,郭敬明的媒体关系渐渐好起来,关于《最小说》的抄袭争议都被压了下去。
2007年,王蒙介绍郭敬明加入作协,呵呵哒。
郭敬明亲身示范了什么叫劣币驱逐良币。他抄袭,他不道歉,他昂首挺胸地自卖自夸,自我欣赏。
这些年郭敬明坐拥豪宅,掌握娱乐圈话语权,用谁谁火。他的自信心膨胀得无以复加,以下是他的采访语录:
1.我是个没有原罪的人。
“为了工作我每天只睡 3 个小时,7 年没有休过假,也没时间谈恋爱。而另一个人他天天玩,在网上骂人,你说我不成功谁成功?今天的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得的,我是个没有原罪的人。”
(这句话的逻辑是:我勤奋我就可以抄袭了哦也,你们天天玩你们不准骂我抄袭)
2.我就是当代的中国梦。
(呵呵哒)
3.“在作家圈子我已经很舒服了。就是你出席任何作家领域的活动也好,什么也好,你都是位置很高的,没有人可以跟你抗衡的那种。”
(是啊是啊,因为你已经把圈子改造成劣币的狂欢了,老作家都拉着你进作协嘛)
4.“一个只知道抄的作家,不可能红十年”
问:你怎样定义抄袭?
答: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作家都有自己独创的东西,可以去看、比较,但不能牵强地去挑刺。我觉得如果是一个只知道抄的作家,不可能红十年,这是没有道理的,那么多读者看你的东西,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是凭运气,或者是没有任何才华就可以一直销量那么好。对于我而言,只要好好写东西,读者喜欢就行,别人喜不喜欢我左右不了。
(因为你不光知道抄袭,还知道抄袭后死不道歉,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对哦你还会商业咧,所以大家没原则地围着你团团转啊)
5.一路走来我经历了很多委屈,比如很多负面新闻以及不公正的评价,我不会去辩解,也不会去申明,其实这些都是对人生的磨练,可以让人生更平和,抵抗更多的压力,是心理的一种建设,让你更坚强,这也是我心中男子汉的形象。
(顶着抄袭的骂名继续我行我素,这不叫坚强这叫厚脸皮,又偷换概念)
6.“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一寸寸抢回来的。”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一寸寸抢回来的。”他说,“现在社会对我的认可越来越高,包括这几年媒体的态度。就像我现在,你不会对我说,哎,郭敬明,不好意思,你麻烦换一件贵一点的衣服。”
(“抢”这个字还真是很微妙呢,虽然我比较愿意说“偷”)
从郭敬明开始,在写作和影视领域,抄袭变成了一个司空见惯,大家都能忍受的毛病。
于正抄抄抄,电视台买买买,因为他效率高,来钱快,能炒作,收视率有保证。在“钱”面前,抄袭算什么罪状呢?
我曾经见过一个标榜深度写作的新闻杂志,采了一次于正,只恭维他的勤勉和抗压能力,对抄袭只字不提。我很奇怪,都是卖字儿换钱的,怎么能做到面对抄袭犯不作呕,还去迎合他?争取到名人资源,跟他们谈笑风生,那么重要吗?
于正和郭敬明一样的,一有人说自己抄袭,他就说,靠抄袭我的剧能这么受欢迎吗?
大快人心的是琼瑶终于告倒了于正,于正和郭敬明一样,梗着脖子不道歉,准备上诉。他写了一篇看似自省的文章,只字不提抄袭,只说自己“获罪与年少轻狂口不择言”。
于抄抄,虽然你炒作戏码的确也很贱,但你被起诉的关键是抄了琼瑶好吗!!!
抄袭犯偷换概念这点手段,果然都是共通的。
今年以来,所有热门的影视剧里,都能看到这样那样的抄袭。
新剧《翻译官》片花,直接搬运了日剧《最后的朋友》片头
左为《翻译官》,右为日剧。
后来官方解释是外包团队失误。
国产电影《汽车人总动员》抄袭《赛车总动员》
左为抄袭电影,右为原版
导演直接跟网友对骂,又把指责自己抄袭的媒体都打成“汉奸”
《花千骨》多个特效场景是搬运大片里的
当然还有最近吵得愈演愈烈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改成大电影,但小说是抄袭了《桃花债》
原作者大风刮过几次发文希望事件平息,但口水战反而更加激烈。和其他抄袭案件不同的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唐七公子不讳言自己是“致敬”作品,口水战反而跑题到谁构陷了谁这些剧情上。有粉丝对大风刮过有点怒其不争,觉得她不如放手一告。但琼瑶打官司尚且要先对媒体哭诉一轮,再给广电总局发公开信,跟小白菜上京告御状差不多;庄羽为了一场官司花了三年,大风刮过一直说希望安静写作,放弃维权,背后的逻辑还不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
去年我采访一个版权律师,他说,一般碰到要告抄袭的,他们都会劝说放弃或者和解,因为吃力不讨好,答应了也没多少钱的赔偿。
╮(╯▽╰)╭
其实,连复旦宣传片都是抄袭的……对国内知识产权这件事,早就无言以对了。
感谢自媒体时代,我写什么都不受版面和选题限制;至少,我可以兴致来了就骂一遍郭敬明,时时展览点黑历史给大家看,不至于看到什么“霸气回应抄袭门”之类的报道被怄死。
我知道有不少影视从业者都在看这个账号。
我很不现实地恳请你们考虑一下,能不能从行业里开始抵制和抄袭犯的合作?
你今天和抄袭犯站在一起,吆喝售卖产品,明天如何跟孩子解释是非对错?
还是说,下一代都在仰慕一个抄袭犯,而我们的社会根本是无所谓的?
郭敬明2006年被宣判抄袭,至今没有道歉,今天,他坐拥3844万微博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