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李银河
附:具体修改方案有两种:一是设立同性婚姻法案;二是在现行婚姻法中略做改动:将婚姻法中的“夫妻”二字改为“配偶”,在第一次出现“配偶”字样的地方加“(性别不限)”四字。
附录:
网友积极响应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
在中国最大的网络社区天涯网站一篇题为《天涯网友签名支持同性婚姻提案》的贴子引起网友们积极响应。短短几天内,浏览人数超过25000人,网友跟贴超过1800条。在同性恋网站有超过2000人签名,新浪文化频道的调查显示:
你认为中国应当批准同性婚姻法案吗?
应当批准 63.6% 12179票
不应当批准 26.7% 5122票
不知道 9.7% 1855票
在天涯的跟贴中,逾七成的发言者表示“支持和理解”,说明提交这一提案的民意基础已经具备。一位自称是“同性恋者的母亲”的网友不仅对人们关心同性恋问题表示感谢,还表示,“如果儿子找到心心相印的爱人,我愿意为他举办隆重的婚礼”。另一位网友称:自己的前夫是一位同性恋者,因为传统压力而被迫跟她结婚,她当初还不知情。两人的婚姻最终因为没有感情基础而终止,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大多数网友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属于少数人的正常性倾向,跟相爱的人结婚是他们的权利。
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仅有利于同性恋人群,也有利于整个社会,原因如下: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中国几千万同性爱者的最基本权利
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一般研究认为,无论社会文化背景,在性成熟时期人口中,同性恋(包括双性恋)人所占的比例大约是3%-5%,有专家测算,中国的同性恋人口有3900万到5200万。如果按照中国每个家庭平均3.7个人计算,受这一问题影响的人口就是1.4-1.9个亿。目前,中国同性爱者已经自觉进入法制规范和律政保障的诉求时代,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单元,同性婚姻家庭的期望日益提高。然而现行的《婚姻法》只接受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婚权依旧未进入其视野。专家认为:人们对婚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需求,它包括心理上的需要、情感上的需要、生理上的需要、生活上的需要。同性爱已被证明非医学疾病,它作为人类情感的一部分,与异性爱同样存在上述四个方面的需求,它的存在与规范发展理应同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二、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全民健康
据专家调查,在中国,高达近百分之九十的成年同性恋者因受到传统压力,被迫与不爱的异性结婚,而他们的异性伴侣却并不知道实情。这种畸形的婚姻组合,产生了多方面的不良后果:当同性恋者进入传统婚姻,对夫妻双方、子女、两个家庭都是悲剧。另外这种情况使同性恋者进入地下,使同性恋者之间的结合变得非常脆弱。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减少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可能性。另据张北川先生对1100名男同性爱者的调查表明,77%的同性恋者经历过严重痛苦,34%有过强烈自杀念头,10%有过自杀未遂行动,66%孤独压抑,50%严重影响工作,38%的人遭到诸如侮辱、性骚扰、殴打、敲诈勒索、批判和处分等伤害。如此高比例的同性爱公民长期生活在压抑和痛苦中,与和谐社会的理想诉求是绝不相称的。
三、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目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同性伴侣民事结合。它们是:荷兰、丹麦、比利时、加拿大、芬兰、德国、法国、英国、挪威、冰岛、瑞典、格陵兰、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美国的夏威夷州、马萨诸诸塞州、佛蒙特州、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内华达州、纽约州等37个州。
提案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李银河
【此提案交人大法工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