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播放不雅视频的大屏幕为牡丹江弘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设立,2015年5月初停止使用,但未将电脑与大屏幕的连接线路切断。当日,该公司打更人员孟某将外接大屏幕的电脑开机后随意点击数个文件,其中包含管理与外接大屏幕连接的文件及内容,无意间将某视频通过大屏幕播出,孟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通报表示,事发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反应,对当事人孟某进行调查,目前已作出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孟某因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