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2日,星期三,我们这个地区已经整整下了半个月的雨了。
那天傍晚,我外出办事,天阴沉沉的,那雨下的越发紧了,在昏暗的路灯下,街上满是行色匆匆的路人。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疾驶的轿车撞倒了一个女孩,而肇事车却一溜烟的绝尘而去,行人象炸了营一样一哄而散,我的第一反映是记下了肇事车的车牌,然后下车去看伤者的情况,伤者是个13、4岁的小女孩,伤情并无大碍,小女孩踮着脚在那里哭泣,昏暗的路灯下、萧萧的秋雨中只剩下我们两个可怜的天涯沦落人!我不能撒手不管!于是我先拨打了120,然后又拨打了110,又问女孩家里的电话通知了她的父亲。
雨还在不停的下,我已经浑身精湿!
20分钟后,女孩的父亲来了,我没有成为“彭宇”,我也不求谁的表扬。
介绍了情况以后,我们就在雨中等候交警的到来。然后做了笔录,留下我的手机号码。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几天后,女孩的父母去我家登门拜谢,带了很多礼品,带了很多感激!
在言谈中,我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很小,女孩的母亲居然是我的高中同学!26、7年过去了,我们竟然又重逢了!而当年瘦骨伶仃的小女孩已经成为女孩的妈妈了!我们不由的感慨世事沧桑!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