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陈颜登,男,现年32岁,系湖南省衡山县公安局民警,现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灿强奸女下属李婷。
人物介绍:
汪灿,1968年出生,历任衡山县计生局副局长、沙泉乡书记、副县长。
李婷,1984年出生,历任衡山县沙泉乡妇女主任、团县委书记,系举报人陈颜登妻子。
事情经过:
2015年2月4日,现任职于衡山县福田乡的王某(曾经在衡山沙泉乡工作),打算于晚上宴请曾经在沙泉乡工作过的同事们吃饭,汪灿和李婷在受邀之列。下午5时许,李婷乘坐汪灿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衡山县福田乡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婷喝下了大量米酒。席毕准备乘车回家,李婷早已醉得不省人事。汪灿早有预谋,喊人将李婷抬上了自己的公车,称送李婷回家。大约晚八时四十分,汪灿的司机将车开至举报人陈颜登住宅楼下(衡山县先农花园德政苑扩建四栋)时,汪灿将司机支开回家,司机心领神会。这时汪灿在车后排迫不及待地脱去李婷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