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坏男人网 > 社会万象 >

常林锋是谁 常林峰的情人是谁 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 常林峰疑包养情人残忍杀妻

来源:小编整理2014-12-09 14:00作者:qwp

  2007年9月26日,他被刑事拘留并被送进看守所。两天后,他的无罪供述开始向有罪供述转折,且有罪供述部分的细节相互矛盾。比如,在2007年9月28日20时15分至次日4时10分的讯问笔录中,常林锋称自己是在激烈争吵后,“双手掐死了妻子”。争吵的原因是他反感妻子说话的语气,并指责妻子几天前在青岛,对帮他们照顾孩子的表嫂态度不好。后来,他又将“双手掐”改成了“右手掐人、左手抵挡”。关于尸体位置,他几次供述的内容都有所不同。关于点火用的火柴,他有时供述是把火柴扔到火里了,有时供述是把火柴又拿回家。

  在昨天的庭审中,常林锋称,之所以会有这些供述,是因为他经历了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还被诱供和指供。其间,他一度精神混乱,因为公安机关一直坚定地认为他有罪,还说有充分证据,搞得他也怀疑自己。同时,为了治疗烧伤,他就按照刑警、预审说的大致框架陈述。后来,因对方未兑现承诺,他又继续坚持做无罪供述。

  2013年3月20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各方意见对被害人马燕舌骨大角骨折是否系外力所致存在矛盾。关于常林锋双手、双臂被烧伤原因以及防火过程中是否使用助燃剂等证据存在矛盾。公诉机关指控常林锋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罪名不能成立。常林锋的无罪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

  常林峰个人资料

  常林锋原为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 2007年9月因涉嫌杀妻焚尸被警方刑拘, 一审因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常林锋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辜,要求重新进行尸体检验。 2011年3月23日,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一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常林锋写万言书翻供,称一审法院采信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2013年3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常林峰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罪名不能成立,故判常林峰无罪。

  • 今日热点
  • 一周排行

名人资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