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
未按图纸建设确属违建
昨日傍晚6时许,石碣执法分局就此事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刘屋沙王路2号建筑物具备合法土地证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由于实际建设规模与所报建图纸不符,因此属于违法建筑。
据通报,该建筑地块是由三块私人用地合建而成,分别为何志根(男,香港户籍)、何嘉桥和胡月英所有,各占地100平方米,均拥有《集体土地所有证》,据刘屋村委会介绍,何志根和胡月英是夫妻关系,何嘉桥是何志根亲戚。石碣镇规划部门提供资料显示,该建筑物属于私人住宅,报建申请人为何志根,报建设计为四层共430平方米私人住宅,设计单位为东莞市鸿科建筑设计室。然而,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该建筑物已建五层,且建设规模与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建设图纸不符。
石碣镇城管部门表示,将根据法定程序,对此违法建筑物进行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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