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名模林志玲2012年为某品牌拍摄内衣广告,因为尺度太火辣一度传出遭到央视禁播,近日已在网上曝光最新版的广告,被誉为“大解放”之作,除了不忘扯开上衣挺出傲人美胸,表情诱惑程度加倍。
林志玲2012年拍摄内衣广告,其广告80秒未删减版疑似因为太养眼遭到禁播,虽然事后证明是乌龙一场,但平面广告登上大陆地铁站,却真的被民众投诉太辣。
而近日新版90秒广告曝光,林志玲竟换上黑色吊带袜并再度扯开上衣“挺出”34C美胸,还有镜头特写上衣肩带滑落的桥段,不时玉唇微开及俏皮的吐舌表情,相当迷人,而比起其他内衣广告仅穿着商品介绍,她却多了脱衣的画面。
据悉,她内衣代言尺度较大,酬劳逼近3000万元台币,穿著爆乳古装的电玩广告约2000万元,在镜头前性感吃冰则进帐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