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对这个处罚不服,他认为,自己停车的地点,根本不属于人行道。
这个地方大致格局是,鹿城文化中心门口有大块空地(何先生的车正是停在这里),再往外靠近马路一侧,是常见的铺了地砖和盲道线的路,这才是人行道。
在何先生看来,他停车的地方应该算是一个小广场。
何先生认为,鹿城城管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于是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5月23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庭审现场城管局长出庭应诉
昨天下午,温州市鹿城法院第一审判庭,该案正式开庭。
原告何先生到庭,而作为被告的鹿城城管,则由该局局长、五马中队中队长和法制科工作人员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