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站的管理上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因为按照正常审计程序,是到银行对账,而且,还有一个审计助理和财务所协同审计,街道每年也会审计。但实际操作中,经管所的审计根本就是走个形式,更没有去银行对账,经管站的领导也没有过问。直到朱某出事后,经管站的领导才发现,他这几年只是把一些票据简单整理了一下,并没有做账。
据了解,朱某挪用的264万元,除了“三项资金”,其中大部分是一些社区的托管资金和拍卖款。这些社区的会计曾多次向朱某讨要资金,但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力偿还选择自首
游戏越玩越上瘾,朱某一没钱就给自己开支票。他一直抱着一有钱就还的心态,结果不知不觉,自己挖了上百万的大窟窿。
2012年,经管站所在的七个村子,因为都没有拿到2011年的“三项资金”,几个村领导跑到经管站去问个究竟。眼见着纸包不住火,2012年10月29日,朱某主动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但是264万已经被他挥霍一空,他自称无法偿还。
在法庭,朱某表达深深的悔意。六合法院认为,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责令其退赔街道人民币2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