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李丽娟教授指出,畸形胎儿的出生,是不是医院、医生的责任,应该由第三方机构调查、裁定,社会各界最好不要在未查清楚原因的情况下就妄下定论,埋怨医院和医生,这种不理性的社会氛围已经严重影响产前诊断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此外,孕妇做B超检查也应正确认识以下几点:
第一, 要正确认识胎儿缺陷的发生原因。胎儿缺陷源自父母遗传、胎儿个体生物变异、环境中有害的生物物理及化学因子的接触、感染、及母体疾病对胎儿的损害等等,胎儿畸形的发生跟接受超声检查毫无关系。
第二, 产前超声检查的作用是检出有缺陷的胎儿,接受超声检查只有获益,没有任何损害,建议所有孕妇都能接受规范化的产前超声检查。
第三, 广大民众对产前超声诊断的能力要有客观的了解和认识。虽然这个检查对检出胎儿严重的结构畸形很有用,也很有效,但不是万能的。超声检查也有局限性,特别是在胎儿检查时会受到诸多因素干扰,包括检查时机(比如中孕期是发现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错过这个阶段再检查,胎儿畸形情况观察就会受到影响)、胎儿位置固定胎儿骨骼遮挡、孕妇腹壁肥厚、羊水过少或过多、多胎相互遮挡干扰等等,均会造成假象导致判断失误。超声检查上述局限性是目前科技水平尚无法克服和避免的,因此,“任何种类的胎儿缺陷都难以达到百分百检出,这一点最需要大众理解。”李丽娟教授强调。
第四,从事产前超声诊断医务人员以他们的专业知识、技能、智慧和辛勤工作为产前诊断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希望民众客观认识和理解产前诊断工作已为全民族带来的巨大福祉,也正视理解产前超声检查技术的局限性,营造有利于出生缺陷防治的良好氛围和支持环境,让产前诊断技术普及发展,惠及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