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采访时,被打当事人表示,自己不要赔偿,只希望对方能够道歉。但在派出所调解期间,一位自称王烁表哥的人曾出面道歉,并表示,“他(王烁)身份特殊,脾气也比较特殊,不可能道歉。”最终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王烁同行的人才勉强同意电话道歉,双方同意和解。整个道歉过程王烁仅说了一句话,“这件事我做得不对,对不起。”
针对王烁的认错态度,网络上掀起了一阵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其态度相当傲慢,“王少的一句‘对不起’真是‘忍辱负重’啊。”同时,有网友表示,在2011年王烁曾因持枪案被公诉至东城法院,但最终判决结果并未公开,“如果涉枪案罪名成立的话,在服刑期间怎么会出现在街头嚣张伤人?”
涉枪案判的缓刑
针对种种质疑,有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司法部门。不过当问及王烁涉枪案的情况时,对方竟表示不方便回答,并希望记者“不要再为难我们”。
就在网友众说纷纭之际,20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的一条微博似乎对王烁的恶行做出了一个解释,“根据来自北京市东城法院的消息,王烁持枪案被判的是缓刑。”其更透露,王烁在被判缓刑后,有过两次伤人记录,“一次是在一个物业公司将人打伤,一次是前几天在路上将一媒体记者以及其老公打伤。真是京城恶少。”
不久后,王文志又在微博中披露了更多细节,“王烁的判决情况:东城法院(2011)东刑初字第00549号,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考验期从2012年3月16日起。”